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市人大代表杨家学:“法律拐杖”需财政托底长效机制

2015-04-22 18:38:21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2011年,我市律师行业开展了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五项工程”活动,到2012年底,全市10432个村(居)委会聘请了2230余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有了法律顾问后,村(居)委会不再迷茫,矛盾纠纷能理性化解,村(居)干部和村民们称法律顾问是“法律拐杖”。但无偿服务制约了该活动,因此,市人大代表杨家学建议,建立财政支持长效机制。
    2012年2月,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委会或居委会的法律顾问,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法律咨询活动。
    过去,村民遇到矛盾纠纷,大多不愿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是采用争吵、打架斗殴、上访、群体性闹事等方式,将小事闹大。有了法律顾问后,遇到矛盾纠纷,群众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给律师打电话。村民之间不再大打出手,而是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调解下有话好好说。为此,村(居)干部和群众称赞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是“法律拐杖”,并感叹“有了拐杖,走路就放心”。   
    不过,由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范围广泛,工作量大,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缺乏支持解决渠道,目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主要是以无偿形式提供法律服务,严重制约了该活动的深入开展。因此,他提出以下建议:
    由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统筹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参照上海、浙江、湖南等省市的做法,由市及区县财政部门为村(居)法律顾问提供财政经费保障,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此项工作的持续性。
    我市现有村(居)1万多个,按平均每个法律顾问每年5000元的经费计算,需要财政支持经费5000多万元,在财政可承受范围之内。对有困难的贫困县,建议由市财政给予解决。
    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人才保障以及法律顾问服务的管理。

记者  唐孝忠   蒲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