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地处渝陕鄂三省交界,拥有大宁河刺绣非物质文化遗产、宁厂古镇等丰富的文化资源。悠久的历史积淀和厚重的文化底蕴,为巫溪检察文化建设、规范发展提供了扎实的基础保障,2015年以来,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启动创建文化建设示范院和规范化特色院的“双创”工作,在高检院和市院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委文化强市战略,坚持文化强检、规范创检、全院合力、多措并举、稳定队伍、不断巩固,稳步推进双创工作开展,积极推动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固本强素质 着力打造检察文化品牌软实力
在创建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工作中,该院率先推出巫溪检察文化建设发展纲要,紧紧围绕“打造一支好队伍、营造一个好氛围、完善一套好体系、创建一批好载体”的“四个一”目标,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狠抓队伍建设,强化素能提升,稳固创建基石。紧抓干警思想水平和知识水平提升关键点,通过系列会议研讨、党课学习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大力促进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素养培育;与西南大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以短训、集中授课、理论调研等形式加强技能培训,培养办案能手;分线科学安排干警参加各类培训,以文化助推业务技能练兵;以奖代补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学历教育;开设各类专题讲座,扩大干警知识面。
狠抓设施建设,加强物质保障,营造创建氛围。充分运用机关文化环境的熏陶,以及硬件设施的浸润、涵养功能,提振队伍精气神。塑造办公场所文化形象,注重文化育检,全院干警参与投稿、评选、设计、施工,建成了全新的检察文化长廊;确保检察文化建设资金和物质投入,进一步完善文体活动场所;积极筹措资金,开工建设建筑面积达2500平方米的全县警示教育基地;落实办公公共区域环境整洁美化,升级改造院大厅LED显示设备,编制“院情简介、人员情况、历史沿革、文化活动、视频展播”彩屏显示模块;创建并保持了市级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卫生单位、文明单位。
狠抓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确保创建实效。全院干警群策群力,提炼形成了“强素质,以人为本;树形象,清正立信;凝人心,和谐建院;聚力量,健康发展”的院训;结合巫溪县情及检察工作的发展,确定了“带队伍、树形象,抓业务、促提升,干群工、出亮点”的工作思路,制定《规范司法行为管理办法》、《检务督察实施方案》,成立督查机构,全面实施整体推进,用严格的标准规范干警言行。
狠抓活动建设,丰富文化载体,彰显创建特色。把检察文化融入到各类领域中。广泛发动鼓励干警积极创造弘扬主旋律、反映检察工作和检察生活的优秀检察文艺作品,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动员全院干警积极积极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文明志愿行动,2015年至今,全院38名志愿者服务677小时;在检察文化建设中融入“巫文化”、“盐文化”等本土文化符号,宣传廉政文化、巫溪风光,不断挖掘具有巫溪特色的检察文化。在多措并举,提升综合实力的同时,奠定了检察文化建设的坚实基础,打造巫溪检察文化软实力。
争优创佳绩 着力推动检察规范管理新发展
在创建规范化建设特色院工作中,该院紧紧围绕“八化”发展目标,积极创建“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特色院。纲要定位,把争创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思路引领,制定《创建任务分解表》,积极实施一年强化、两年推动的发展规划,将多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经过党组会多次专题研究,将规范化建设渗透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了整体联动、齐抓共创的工作格局。
深化业务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打牢发展根基。建立《查办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办案质量检查制度》、《规范司法行为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实现业务管理细化到各业务线、落实到各科室、责任到个人;每季度开展抽调检委会成员检查,促进司法行为的规范化;每季度编发《案件管理工作动态》,通报综合分析,规范细节,形成流程管理的常态化。
强化队伍管理,严明机关风纪,树立良好形象。优化检力配置,近5年,通过公招、遴选等多种方式新进人才,全院干警总数达到61名的满编状态。其中,本科以上学历48人,占79%;取得法律资格A证的6人、C证的15人;有助理检察员以上专业职务的43人,占70%,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与专业结构更趋于合理;建立并强化督察制度,以督察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
细化事务管理,保障规范有序,促进健康发展。事务管理标准化,健全和完善了公文信息、机要保密、财务资产、机关安全、公务车辆、档案图书等事务管理制度,使机关每项工作都有严格的操作程序、执行标准;配套设施功能化,对控申接待大厅、职侦讯问室、三级网络进行整改和规范。机关环境园林化,整修了楼顶休闲活动平台,精心搭配楼层花草景观,开展了“最美科室”评选。
践行展形象 着力铸就巫溪检察双创新篇章
通过双创开展,巫溪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民意调查迈入全市前列,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侦查、控告申诉、案件集中管理等检察工作均位于全市前列。荣获全市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继续保持市级优秀卫生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接待室、市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多名干警荣获市、县先进个人、青年尖兵、优秀共青团员,职务犯罪侦查局教导员周荣同志2015年以来,获得首届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提名奖、“巫溪县执法模范”称号,成功入围“重庆市人民好公仆”候选人,获评“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值党成立95周年,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荣获“巫溪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检察长张超、职侦局长李勇分别获”重庆市检察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和“重庆市检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殊荣,职务犯罪侦查局被命名为“全市检察机关‘党员先锋岗’”。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把创建文化建设示范院和规范化特色院的“双创”工作相结合,倡导文化建设助推规范管理,规范管理提升文化建设的工作理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坚定信念,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以争创活动为契机促进全院工作提档升位,将“双创”成果融入到各项业务领域中,使文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常态化,着力铸就巫溪检察双创纵深蓬勃发展,开启新篇章。 沈远万 姚东阳 记者 熊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