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确保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权行使、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近日表示,要以更加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切实抓好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廉政建设,对于执行腐败现象必须坚持“零容忍”。
一直以来,司法腐败被舆论称为“腐败中的腐败”,而司法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也被视为司法腐败的重灾区。一些执行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吃请受礼,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挑战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现场会座谈会上,江必新强调,对于执行腐败现象必须坚持“零容忍”,要以更加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切实抓好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廉政建设。
“要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以固本培元、精神‘补钙’,增强抵御诱惑的定力。”江必新说,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确保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权行使、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他强调,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发威,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强化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作用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谈及司法执行环节,近年来,法院判决“执行难”无疑是损害司法公平正义的又一问题。执行工作开展的困难使得一些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因此严重受损。
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并于当年10月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中国法院系统建立起“失信者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