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14日发布消息,最高检依法决定对蒋洁敏、李东生、王永春立案侦查。
具体为: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原副书记蒋洁敏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公安部党委原副书记、原副部长李东生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永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