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严雅琼)“1998年至2010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1133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86人、地厅级干部98人……”21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胜才赴市委党校,通报了一连串有关职务犯罪的数据,给前来听课的600多名干部培训班学员以警示。
据悉,这是市检院第二次在市委党校对干部培训班学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这些学员来自区县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班、乡镇主要领导培训班、国有企业中青年干部、宣传系统处长培训班等11个干部培训班,职务最高的为厅级干部。之所以要开设这堂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课,就是为了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促进廉政勤政。
专题课一开始,陈胜才就列出了一连串的数据:从1998年至2010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11334人。其中贪污贿赂9686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1648人,职务涉及县处级干部的1686人,地厅级干部98人。
陈胜才介绍,近年来职务犯罪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各行各业,自上而下均有涉及,而且窝串案件愈显突出,近年查办的很多职务犯罪案件都是查一案、挖一串,群体性犯罪极为突出。如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正厅级)受贿案,涉案16人,其中正厅级4人、副厅级2人,处级1人,涉案金额约4200万元。此外,一些重点环节,如工程招投标环节、行政审批环节职务犯罪比较集中。
从1998年到2010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462件1648人。占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约九分之一。其中,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1人,含厅级5人,省部级2人。“大家对渎职犯罪普遍存在认识误区,才导致重视不够。”陈胜才告诫学员,不要认为只要不揣腰包就没有问题,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不要认为渎职犯罪最多就是工作失职,形成“因公犯罪”、“因公失职”属于“工作失误”不是犯罪的误区,从而宽容渎职行为,对渎职行为“恨不起来”;不要将自己的渎职行为归结于能力差,认为平庸不是错,自己什么也不干,就不会犯罪。其实,庸官、不作为也可能犯罪。特别表现在一些重大事故中,一些昏官、庸官的失职、渎职行为,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给许多生命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