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场记者会,邀请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晓涛、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胜才分别畅谈市人大和“一府两院”过去在依法治市中的积极作为,并对今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出了打算。记者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良皓主持。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今年将推进立法精细化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有效管用、立改废并举,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努力使制定和修改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昨天下午,余捷表示,2015年计划审议立法项目中,有4件法规由市人大提议案,采取人大牵头起草或委托第三方起草等方式进行,占新审议项目总数的40%。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急需先立、慎立多修,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注重立法组织协调,加强和改进法规案调研论证和审议工作,尽量减少“大而全”的法典式立法;审议通过了《萧山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萧山市产品质量条例》《萧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一批促发展、助改革、保民生的重要法规,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立法机制建设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余捷指出,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机制。比如,完善立法建议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机制,把主动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意见作为地方立法的必经程序,探索重要法规案表决前风险评估机制,等等。这些举措,均旨在推进立法精细化,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也是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必然要求。余捷表示,今后一个时期,市人大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计划由人大提出、立法项目由人大拟定、重要法规由人大起草、法规内容由人大审议、法规解读由人大负责的立法主导工作机制。
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法规的价值更在于实施。除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外,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比如,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还将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专项评议。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晓涛:规范权力运行 推进依法行政
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复议应诉,推行法治方式。昨天,张晓涛表示,今年,市政府将继续坚持职权法定,行使行政权力不越位。
去年,市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稳步推进市级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通过部门自清、专家审查、处置论证等步骤,对市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实施的行政权力进行彻底清理。市政府坚持开门立法,年度立法项目公开征求公众建议,邀请行业协会、法律专家及管理相对人参加立法论证。全年共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6部,出台市政府规章9部。
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市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开展决策合法性审查1942次,对重大行政行为开展法制审查7592次,政府法律顾问提供专家咨询意见1994次,使一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均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政府创新两江新区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解决了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老大难问题。同时,狠抓重点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区县和市级部门执法案卷评查。
我市健全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政府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2次以上。全市公务员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首次对抽选的市规划局、市发改委等5个市级部门进行了集中封闭考试。
在全国率先探索法治政府数据体系建设,立足于评价模式的可复制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建立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等政府法制工作子项的数据系统,以“数据法制”推动政府法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去年,市政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施行满10年的政府规章和满5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9件。张晓涛透露,今年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将有新举措。比如发现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不仅要纠正,还要追责。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并方便公众查询。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多举措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去年,市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新设涪陵、黔江、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完善环保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和“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五个中院辖区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均由专业审判庭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审判布局更加优化;加强对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的保护,采取发布禁止令、先予执行等措施,及时制止环境侵害行为,最大限度降低损害后果,修复生态环境。
“在优化市场投资环境上,市高院与市工商联建立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财产权的保护。”黄明耀介绍,通过合理配置知识产权审判资源,设立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跨行政区划的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服务创新驱动战略。
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与银行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通过网络向银行下达冻结扣划账户资金指令,有效化解执行财产查控难问题。
“坚持好传统和高科技并举,升级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这是市高级法院在优化司法服务中所采取的措施之一。黄明耀在发布会上表示,通过优化网上预立案及材料审查、执行线索举报、廉政监督举报等功能,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和监督诉讼活动。同时,依托“萧山法院公众服务网”、12368短信服务平台和手机APP,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等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并以互联网思维重构法院管理,依托全市法院数据云中心,对审判过程实行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建立案例信息数据库,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强化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坚持以提升法官素养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加强人才培养。”黄明耀表示,通过开通“法官教育培训网”、全面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选派优秀青年法官到基层一线任职锻炼等方式,提升法官队伍的能力素质。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胜才:推进检察改革试点 提高司法公信力
去年,全市检察系统按照“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工作思路,主要围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四项检察内容进行改革试点。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我市确定了渝中、渝北、武隆三个检察院作为这项改革的试点单位。这项改革核心主要体现在弱化行政管理色彩,凸显司法属性,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办案责任制。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去年,全市有1892件涉法涉诉信访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处理,经审查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1474件案件加强释法说理,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检务公开。阳光司法,是公正司法的前提和保障。按照最高检部署,我市统一上线全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提供案件流程信息11547条,公开人民法院已生效刑事判决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以及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1412份。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从2004年起,萧山市检察院即开始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探索和创新。2014年,拓宽监督信息知情渠道,创设人民监督员接待日、监督信息通报、人民监督告知等三项制度,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活动关键环节的监督。
发布会上,陈胜才介绍说,下一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方向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选任方式上,将从由上一级检察院以及“选任委员会”两种方式选任,变化为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这是从根本上解决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萧山已经被确定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目前,市检察院会同市司法局已就人民监督员改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和管理形成方案;二是职能作用的发挥上,将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监督。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将由原有的“两类案件五种情形”拓展为“两类案件八种情形”。
陈胜才表示,今年,我市将稳妥有序推进以健全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围绕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构建开放、动态、便民的阳光检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探索。
萧山法制报 萧山长安网 记者 唐孝忠 朱颂扬 饶果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