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作为基层检察院,除了要做好查处贪腐、惩罚犯罪、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等“规定动作”外,还要探索有特色的“自选动作”,立足检察职能,延伸检察触角,让检察院“走出去”,担当四种“角色”。
当好“老师”。基层检察院要结合基层特点,借助国家宪法日、检察开放日、法律宣传周等节点,走进部门、企业、镇街、村户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当好普法宣传教育的“老师”。
做好“医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诚然,在基层,打“苍蝇”重要,但在打“苍蝇”的同时更要注重预防,不断丰富预防多样性,增强预防实效性。
成为“朋友”。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是检察机关的责任使命。在我市,“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在检察系统完全铺开,基层检察院要通过这一平台成为未成年人的“朋友”。
变成“邻居”。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显然不能“闭门造车”,要深入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心声,变成群众的友好“邻居”。除建立与镇街、企业的联系制度外,更多是要加强法律服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便民利民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