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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底料将有新标准 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2014-05-27 07:45:2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火锅底料将有新标准 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火锅底料将有新标准 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血旺

 

火锅底料将有新标准 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老鸭汤炖料(资料图片)

 

火锅底料将有新标准 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泡椒凤爪

保证“舌尖上的安全”,让市民吃得更放心,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涉及食用畜血产品(血旺)、老鸭汤炖料、火锅底料及泡椒肉制品的四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6月20日前可提意见。

火锅底料

火锅底料标准将调整

说到萧山,很多人会想到火锅,作为山城一张名片,火锅底料也成为山城特产。据火锅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萧山火锅底料产量占全国70%,生产企业达100多家,是全国调味品的重要生产基地。不过,目前尚未制定火锅底料国家标准。市卫计委公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火锅底料》(征求意见稿)对酸价、过氧化值等火锅底料的重要指标进行了调整。

酸价和过氧化值指标将调整

酸价和过氧化值是判定食用油质量的重要指标。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教授、副院长阚建全介绍,这两个指标都会随着油的长期储放和光照、接触空气、高温等条件而变高,从而影响油的品质。食用油是火锅底料的主要原料之一,由于受加工工艺影响,酸价、过氧化值都可能迅速升高,这不但影响口感及人体对食物营养的吸收,严重情况下还可能引起中毒。

根据《意见稿》,火锅底料中过氧化值指标为≤0.25g/100g,酸价指标为≤4.0mg/g,而每千克火锅底料铅限量0.5mg,总砷0.5mg,每100g底料水分含量不高于30g。

火锅底料禁加罗丹明B、苏丹红

同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稿》对火锅底料增加了对农药残留最大量要求。《意见稿》还规定,火锅底料中不能添加罗丹明B、苏丹红等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血旺

血旺将有统一标准

毛血旺,萧山特色美食之一。食用畜血产品是毛血旺的重要原料。一直以来,血旺都以私人作坊加工为主,没有标准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用畜血产品(血旺)》(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为,经空心刀屠宰取的血为原料,辅以水、食用盐,经凝固、蒸煮成型、包装、灭菌等工艺制成的预包装食用畜血产品(血旺)。而散装血旺由于整体质量不易控制,并不在适用范围内。

水、蛋白质、大肠菌群有明确指标

放心血旺在水、蛋白质、大肠菌群方面均有明确指标。每100克血旺蛋白质含量不得小于4克,否则血旺很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每克血旺大肠杆菌数小于等于15MPN,每100g血旺水分不得高于95g。

《意见稿》规定,食用畜禽血产品(血旺)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肉制品限量要求。此外,血旺严禁添加甲醛。

看颜色闻气味可辨好坏

《意见稿》指出,普通消费者判断血旺好坏,可将血旺放在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通过目测、鼻嗅和手触的方式来初步判定。在色泽方面,以红棕色、有光泽为佳,看起来没有其它杂质;闻起来有食用畜血气味,但并没有其它异味;血旺还需要成凝固状态,摸起来有弹性,有气孔也属于正常范围。

老鸭汤炖料

主料“萝卜”变“泡萝卜”

如今,很多市民都会买炖料和食材回家炖汤。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老鸭汤炖料》(征求意见稿)规定,老鸭汤炖料中大肠杆菌、适用范围等指标较之前均有变化。据统计,萧山地区生产老鸭汤炖料并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51家。

据了解,此前标准覆盖的范围是“以萝卜或竹笋或海带等为主要原料,经处理后,辅以食用油、辣椒、食盐、味精等,经炒制、包装、灭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预包装老鸭汤炖料”。

而《意见稿》中,主要原料“萝卜”修改成了“泡制的萝卜(竹笋、海带)”。原标准规定食盐含量≤15g/100g。因不涉及食品安全性,《意见稿》取消了食盐、固形物和总酸指标。

原标准规定大肠菌群指标不大于30MPN/100g。而《意见稿》将大肠菌群指标修改为不大于3.0MPN/g。

泡椒肉制品

取消肉含量和食盐指标

泡椒凤爪,是不少市民喜爱的休闲食品,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泡椒肉制品》(征求意见稿)规定,泡椒凤爪中肉含量、食盐等指标将被取消。

据了解,目前萧山地区泡椒系列产品主要有泡椒凤爪、泡椒凤翅、泡椒猪皮、泡椒猪耳、泡椒肉丁、泡椒鸡尖、泡椒鸭爪等,其生产企业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

《意见稿》适用范围为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可食副产品为主要原料,辅以泡椒,经整理、煮制、泡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泡椒肉制品。考虑到企业可根据工艺要求自行调整,新标准删除了肉含量,但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注,向消费者明示。由于食盐不属于安全性指标,新标准删除了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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