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事件曾让全国人民惶恐不已。面对层出不穷的各种“质量门”事件,市政协委员何其递交了《建议市人大尽快修订<萧山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他呼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要尽快完善,并明确监管部门职能确保监管到位。
去年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查出蒙牛乳业某批次产品中黄曲霉毒素M1超标,据了解黄曲霉毒素M1具有很强的致癌性。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乳品一而再、再而三地出问题,尤其是发生在蒙牛这样的龙头企业身上,让国内的消费者完全丧失了安全感。
而类似的食品安全事故,在2011年已发生数起。何其告诉记者,打造一个令消费者放心的产品安全环境,这在一定程度上得依靠法律制度的保障。
何其说,《萧山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条例》)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已经运行了近10年,对于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提高我市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现行的《质量监督条例》一定程度上已经表现出了诸多的不适应,导致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有法难依、甚至无法可依。
何其建议,市人大应尽快修订《萧山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否则容易导致个别地方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力度不大,影响工作开展和有效性。例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建议明确各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分工和职责,并明确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的配合义务,从外部监管上,杜绝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记者 舒楚寒 刘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