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潼南县司法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00人,解除矫正532人,已解除矫正人员中,矫正期间再犯罪率控制在有效指标下,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领导重视“四行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调整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二是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业务经费保障。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提高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水平。四是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对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得到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审议意见。
监督管理“六到位”,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一是基层司法所坚持开展“每季度一次”辖区内在册社区矫正人员 “拉网式”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到位。二是基层司法所严格坚持社区矫正人员“每周一报道”、“每月一集中学习与社区服务”活动到位。三是社区矫正管理科日常充分借助萧山市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对全县125名社区矫正期在一年以上的严管类已定位社区矫正人员坚持“每周不少于两次”定位核查到位。四是依托的全县各村(居)、社区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掌握到的情况时时反馈至当地司法所到位。五是司法局配合当地检察院监所科“不定时”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到位。六是利用全县坚持做到每年一次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检、公、司参与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联合大检查活动到位。
教育矫正“四严格”,保证教育矫正质量。一是基层司法所必须精心组织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严格进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和社区服务。二是严格执行轮流组织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分期分批到潼南县社区矫正教育基地(潼南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活动。三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四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严把社区矫正“人口关”。
社会帮扶“三落实”,营造和谐社会氛围。一是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情况想方设法协调有关部门在县内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就学91人次,让社区矫正人员在当地安心接受社区矫正。二是县局对特殊和大病的社区矫正人员落实大病救助2人次,政府临时救助40余人,及时解决了他们日常生活、生产等实际困难。三是落实了县、局领导利用节假日看望慰问全县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制度,看望慰问困难家庭20余户,及时为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