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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货物不足 商家擅自换其他品牌

2015-04-22 10:57:2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家住梁平县回龙镇安居村的罗大平近来有点烦,家里建好快一年的房子,迟迟不能搬进去,他和女儿只能租房子住。
    2013年3月,罗大平和父亲、叔叔三家的自建房都到了竣工阶段。罗大平请来当地一家名为“伊仕门帘”的铝合金制作门店到三家新房度量,制作窗框。“我们当时说好,用1毫米厚的贵一牌铝合金,制作所有窗框,每平米130元,共计15000多元。”罗大平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做好的窗框陆续被送了过来,先送来的外框确实是贵一牌,可是后来送来的内框却出现了美奇、华龙等不同品牌。罗大平要求商家换成贵一牌,对方的回答让他哭笑不得:“他们说把窗框上的商标给我换了就是,这也太随便了吧,我肯定不同意,而且送来的货只有0.7-0.8毫米厚,比我订的货要薄,价格肯定也不一样。”
    此后,罗大平多次找“伊仕门帘”要求用当初约定的贵一牌制作窗框,均无结果。2013年4月25日,罗大平拨打了12315消费者维权电话投诉“伊仕门帘”售卖假冒伪劣产品。隔天,负责该辖区的梁平县屏锦工商所来到“伊仕门帘”查处,发现美奇、华龙等品牌的铝合金都没有了,只能按照合同纠纷,组织罗大平与商家就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况进行调解。但罗大平对这样的处理方式不满意,纠纷一拖就是一年。
    日前,记者联系了“伊仕门帘”的负责人李先生,他对罗大平的做法十分不满:“贵一牌的用完了,我就用了同样规格同一个厂家的其他牌子,质量都是一样的,他需要这么小题大做吗?”李先生说,罗大平所指的厚薄问题根本不存在,内框都比外框薄一些,之前说好的1毫米厚是指外框,对应的内框就是0.7-0.8毫米。
    对于买卖双方的各执一词,工商部门是如何协调的呢?屏锦工商所所长周继才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总是无法达成一致。“经过我们做工作,商家同意将其他牌子的窗框换成贵一牌的,或者向消费者补偿5000元。但罗大平不同意,要求补偿12000元。这个金额,卖家不同意。我们仍在给双方做工作,希望能尽快解决这起纠纷。”
    昨日,记者联系了我市百君律师事务所的岳莉律师,她说,商家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其他品牌产品替代事先约定品牌产品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消费者可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商家承担更换、重做、退货、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若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于商家表示可以更换产品上商标的行为,则涉嫌侵害商标权,这不仅是对消费者的违约,也是对商标持有人的侵权。至于是否存在假冒伪劣的问题,要看商家使用的商标,是否得到商标持有人的同意,以及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与厂家的生产标准,这需要进行质量鉴定。
    岳莉律师表示,在该起纠纷中,买卖双方是口头协议,消费者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对其主张存在举证义务。她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与服务时,应签订尽可能完善的买卖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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