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和保证。以培育“职业型、专业性、乐业型”检察官为抓手,有利于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
担当检察使命,培育职业型检察官。一是培育良好的职业品格。首先应立足育人,开展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磨砺个人品质。其次必须塑检,运用“检察官教育检察官”工作法,开展好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培育真切的职业认同,让干警在检察职业中找到人生价值的契合点与人生乐趣的交汇点。三是培育崇高的职业使命,从服务群众中培养检察官,使之成为长于释法说理、善于化解矛盾纠纷、精通群众工作艺术的“群众工作专家”。
注重因材施教,培育专业型检察官。一是将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鼓励读书沙龙、模拟检委会、制作自我宣传片等自我教育方式,促使干警养成自学、自律、自我修为的习惯。二是将专业化与综合性提升相结合。注重对检察官专业化与社会化知识的互补交汇,适当增加社会学识类课程。三是将分类与分层培养相结合,实施分类分层培养,在尊重干警个体差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队伍建设。
发挥团队作用,培育乐业型检察官。一是强化检察文化引领,凝聚团队精神,着力增强检察文化内涵式发展,打造“如校、如家、如军”检察院。要发挥好检察文化长廊、院史室等硬件载体作用,营造法治文化环境。要开展好检察文化艺术节、读书会等文化活动,增进队伍交流共识。二是运用心理机制干预,增进团队温情。要坚持与干警谈心交心,了解干警所思所想所盼,要坚持为干警服务理念,解决现实困难,维护干警利益,体现组织关怀,助添干警打拼事业的心理源动力。三是要构建和运行目标激励、情感激励、荣誉激励等一体化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干部绩效考评、用人选拔、职务晋升机制,做到用业绩发现人,用先进鼓舞人,用机制激励人。